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李林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未被判刑的共同致害人负有赔偿责任吗?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12-12 17:06)    点击:269

  

  未被判刑的共同致害人仍负有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在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因此只要给他人造成损害了,即使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依然需要承担。

  相关法律可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六条 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一)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二)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李林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李林律师,李林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李林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4000-110-14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李林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银川律师 | 银川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李林律师主页,您是第12246位访客